汽车涂装生产线 VOCs 总量排放核算

2022-08-08 08:26:24 HJX

汽车涂装生产线 VOCs 总量排放核算

总量排放限值的计算考核是以每月表面涂装工艺所有排放的 VOCs 总量(含逸散性排放量)除以底涂总面积为依据。每辆车的底涂面积计算公式如下:

底涂面积(m2)=2×钢板净重(kg)/(钢板原始厚度m×钢板密度kg/m3),或者

底涂面积(m2)=电泳涂料干膜净重(kg)/(电泳涂料干膜平均厚度m×电泳涂料干膜密度kg/m3)。底涂总面积以每月产量计。

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设计的钣金钢板面积,也可作为底涂面积确定的依据。

汽车涂装生产线每月 VOCs 排放总量以物料衡算法计算:

VOCs排放总量=I-O1-O2

其中:I 为各涂装单元每月使用涂料、稀释剂、密封胶及清洗溶剂中 VOCs 的量,kg/月;

O1为每月回收VOCs的量(可再利用或进行废物处置),kg/月;

O2为每月污染控制设备破坏掉的VOCs的量,kg/月。

干洗设备 VOCs 总量排放监测与核算

总量排放限值的监测考核是用标准洗涤物或其他符合规定的衣物,进行标准洗涤循环的干洗,以所消耗的有机溶剂质量除以被洗物质量(即洗涤剂耗量)作为考核依据。

干洗设备洗涤剂耗量的监测按 QB/T 2326、QB/T 2639 的规范方法进行。